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的公告》(2024年第38号)要求,近日,自治区药监局组织成立检查组,对我区首家医疗器械注册人跨省委托生产行为开展监督检查。
按照工作部署,自治区药监局抽调骨干力量,组织成立检查组,对涉及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和受托生产企业,按照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逐项实施检查工作,就注册人对受托方生产行为的管理、受托生产企业开展相应受托生产活动,上年度监管部门检查整改落实情况、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检查,并对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落实整改,有效防控跨省委托、受托生产环节医疗器械安全风险。
下一步,自治区药监局将持续加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,对有委托生产行为的企业,建立重点检查清单,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