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资料审核和自治区药品审评查验和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现场核查,彭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许可事项,仓库地址由“彭阳县城黄甫北路东边地下一层”变更为“彭阳县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商住楼地下一层、院内”。变更事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及《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。
特此通告。
附件: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具体信息列表.wp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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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2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